網上購藥“對藥下癥”亟須依法遏制
? ? ? ? ?看病、開方、買藥,這是看病問診的正常流程,但你聽過“對藥下癥”的逆向“神操作”嗎?據新華社《半月談》報道,通過互聯網醫療平臺購藥后發現多家平臺流程均是先選購藥品,后根據藥品配處方,且審核走過場,連用11歲的兒童身份也能輕松買到麻醉類藥品。
按照《互聯網診療管理辦法(試行)》規定,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診療活動應當嚴格遵守《處方管理辦法》等處方管理規定,在線開具的處方必須有醫師電子簽名,經藥師審核。但從實際來看,先選藥買藥,后補處方,這樣的“對藥下癥”逆向操作是存在的。這不僅導致了互聯網診療秩序混亂,也埋下了用藥安全等隱患。
對上述現象不能縱容,強化依法監管與治理是首要的。此前媒體就指出,互聯網醫院是通過互聯網技術實現醫療服務在管理方式、服務范圍、服務內容上的突破創新,但目前互聯網醫院面臨多個層面的監管難題,包括全流程監管、診療范圍、權責認定等方面。所以,相關部門當對此重視起來,通過加強常態化監管,規范互聯網診療行為。
在大力發展互聯網醫療的同時,更有必要健全監管執法機制,加大對違法行為的震懾力度,增強制度剛性,方能確?;ヂ摼W醫療的發展行穩致遠,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。所以,監管執法部門當創新監管舉措,對行業亂象堅決遏制。
平臺須切實負起主體責任。根據《處方管理辦法》規定,處方中,患者年齡應當填寫實足年齡,新生兒、嬰幼兒寫日、月齡,必要時要注明體重。藥師調劑處方時必須對科別、姓名、年齡等情況檢查核對;除治療需要外,醫師不得開具麻醉藥品、精神藥品等處方。從消費者角度來講,增強用藥安全意識很有必要。雖然通過互聯網醫療購藥便捷,但是消費者也不能只圖便捷而不顧安全,一定要按照相關程序購藥、用藥。
據統計,在我國去年的互聯網醫療市場中,互聯網月活用戶規模超過5400萬,“互聯網+”醫療正逐步改變現有的醫療服務模式和傳統醫療格局。所以,我們也應該做好相關知識普及,使公眾認識到科學購藥服藥重要性。當然,加強對互聯網醫療行業的監管,才是對行業健康發展最好的守護。